近日,省政协印发《政协委员工作室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各级政协委员工作室要将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组织驻室委员广泛、深入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方案》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与各级政协正在开展的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相衔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工作目标,按照把握方向、问题导向,就近就便、责任明确,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驻室委员聚焦助力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优化、重点领域环保等群众身边实际问题,有力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实现委员工作室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方案》提出了监督内容,包括:
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大气、水、土壤等方面问题;
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委员生活和工作地附近以及委员工作室周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党委、政府交办的与生态环保相关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方案》明确了5种监督方式:
调研式监督。围绕一个、几个方面的监督内容或专题,组织驻室委员以踏察、巡河、巡湖、巡田等方式开展调研、视察或考察活动,了解真实情况、反映实际问题。
协商式监督。将聚焦改善生态环境开展民主协商,作为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主要内容,打造“生态连万家,有事来商量”基层协商品牌,组织驻室委员与有关部门、单位当面协商,促进问题解决。倡导一事一议、短平快的微协商。
建言式监督。组织驻室委员通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调研报告、微建议等方式,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驻室委员积极参加“为改善生态环境建一言献一策”活动。
举报式监督。组织驻室委员广泛发动社会公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通过适当方式和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问题线索,并推动问题解决。
其他形式监督。应邀安排委员担任有关部门特约监督员,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督查等活动;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协调配合的新途径,提升监督实效。
《方案》指出,按照分区负责、网格管理的原则,省政协委员工作室在驻地周边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入驻省政协委员工作室的委员就近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同时受邀参加所在专门委员会到相应市州开展的改善生态环境民主监督活动;乡镇(街道)、社区和其他各类委员工作室,负责在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方案》明确,每家委员工作室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民主监督活动,及时填写《政协委员工作室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表》,报所属政协相关部门,及时将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情况上传政协云相关线上委员工作室。各市州政协从本级及所属县市区政协的每一家委员工作室中,分别指定1名召集人或驻室委员,连同全体乡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和政协专干,纳入群众满意度测评人员资源库,参加季度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省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每季度根据各市州政协组织委员工作室开展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情况,提出“市县政协联动监督”的加分建议。
文 | 政协融媒记者 陈彬